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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心主要工作职能

[日期:2012-09-07]
  1.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师发展与教学督导评估的有关政策、法规,组织制定学校教师教学发展规划、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。
  2. 负责教师教学能力发展工作。组织开展提升全校教师教学能力的活动,组织教师的师德、课堂教学能力、实践教学能力和教学研究能力的培训工作,组织教师开展课程资源建设等活动。
  3. 负责教学督导与评估工作。负责全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制订和实施;组织聘督学对全校任课教师进行教学督导;组织开展学院整体教学工作评估、专业评估与认证和课程评估工作;指导各教学单位制定相应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,监督、指导其实施。
  4. 负责教师职业技能训练与测试工作。研制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培养的有关制度;负责教师职业技能训练与测试实验室建设;组织开展师范生的课堂观察、微格教学和教学能力测试工作;组织师范生的教师职业技能比赛工作;组织教师教育课程资源建设工作。
  5. 负责组织开展教师教育研究工作。组织开展教师教育、基础教育和民族教育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。
  6. 承担内蒙古自治区教师教育协同创新联盟秘书处的相关工作。